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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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和校(院)规章制度,对校(院)部门、单位以下事项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校(院)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3.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4.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及竣工结算情况;

5.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6.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7.教育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8.校(院)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开展审计整改调度跟踪,督促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三、完成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对校(院)二级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的审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处长职责

1、负责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2、负责审计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贯彻落实;
3、负责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审签;
4、负责财务预算决算及重点运行经费审计;
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情况审计;
6、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审计工作,提交相关审计报告;
7、负责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审计处副处长职责
 

1、负责组织、审核学校和各部门单位的日常财务收支审计;
2、学校所属校办产业、经营性资产管理部门经营情况审计;
3、负责组织、审核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改造项目审计。修缮、改造项目综合审减率不低于10%;
4、负责组织、审核科研经费等专项经费和经济合同的审计;
5、负责组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覆盖率100%;
6、每年提交项目审计专题分析报告;
7、负责组织审计发现问题的后续审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岗位职责

1、拟订学校财务预算、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审计实施办法及审计流程;
2、协助主管进行学校财务预算、决算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审计;
3、具体负责学校日常财务收支审计;
4、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100%;
5、负责除基建工程合同以外其他经济合同审签;
6、负责本岗位审计资料的归集整理及全部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7、负责审计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审计报表的上报;
8、负责财务审计委托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9、参与学校大宗物品采购、设备购置招标;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经费审计岗位职责
 

1、拟订学校专项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及审计流程;
2、具体负责专项经费审计和科研经费结题审签;
3、具体负责后勤运行经费、后勤实体、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4、负责上级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审计调查;
5、负责本岗位审计资料的整理归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拟订学校基建工程、维修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及审计流程;
2、具体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合同、预算、结算审计及跟踪审计;
3、具体负责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合同、预算、结算审计;维修、改造工程综合审减率不低于10%;
4、负责委托工程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5、参与学校基建工程材料和设备招标、议价,维修改造工程立项、招标及竣工验收;
6、负责审计处网页维护、更新;
7、负责本岗位审计资料的整理归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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