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召开校(院)审计工作座谈交流会
2019年4月26日,校(院)审计工作座谈交流会在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二楼会议室召开。校(院)所属二级法人单位财务科长及财务主管、校(院)审计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审计处处长周希东同志主持。
周希东处长介绍了科教融合后审计处新的部门职责以及审计人员组成和近期审计工作计划,解读了审计署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校(院)制定的《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和《修缮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参会人员汇报了本单位财务、内审工作现状,并介绍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工作难点,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周希东处长指出,审计处作为校(院)的职能部门,以促进校(院)完善内控治理、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内审工作具有内向性特点,更注重过程管理,工作重点应在事前、事中审计,重在防范问题,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各单位应加强内审工作管理,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有效开展内审工作。要求参会人员会后认真学习文件,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宣传和深入学习《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内容,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校(院)文件。
本次会议是校(院)审计工作主动服务财务工作的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审计处将以此为契机,主动作为,更好地为校(院)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