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侯连涛、刘永健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30作者:设置

关于对侯连涛、刘永健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受校(院)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0628日起,对侯连涛、刘永健同志任原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联系人:宋丽

   联系电话:89631030

   联系邮箱:sjc@ql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09

特此公示!



序号

姓名

原任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1

侯连涛

党委宣传部部长

2018.10-2020.05

2

刘永健

监察处处长

2018.08-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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