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侯连涛、刘永健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受校(院)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8日起,对侯连涛、刘永健同志任原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联系人:宋丽
联系电话:89631030
联系邮箱:sjc@ql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09
特此公示!
序号 | 姓名 | 原任职务 | 任职起止时间 |
1 | 侯连涛 | 党委宣传部部长 | 2018.10-2020.05 |
2 | 刘永健 | 监察处处长 | 2018.08-20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