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副处长职责 1、负责组织、审核学校和各部门单位的日常财务收支审计;2、学校所属校办产业、经营性资产管理部门经营情况审计;3、负责组织、审核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改造项目审计。修缮、改造项目综合审减率不低于10%;4、负责组织、审核科研经费等专项经费和经济合同的审计;5、负责组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覆盖率100%;6、每年提交项目审计专题分析报告;7、负责组织审计发现问题的后续审计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