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审计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3-06-04作者:设置

 

基建工程审计工作流程

    一、
工程开工前的审计
1、审查工程项目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
2、审查工程的勘探、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选定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费用的确定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及市场行情。
3、参加工程各阶段的招标、议标工作,审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
4、参加合同的洽谈和会签,审查合同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等级、付款办法、奖罚、保修等内容是否全面合规合法。
5、对预算包干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参与确定包干费用。
6、参与工程标底的编制或审核。
7、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使其尽可能完善和合理。
二、工程施工阶段的审计
1、参与隐蔽工程量的计量,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进行审查。
2、到现场了解工程的施工情况,审查是否与设计和建设要求相符。
3、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审查进度工程量和付款情况。
4、参加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对工程量进行审计监督。
三、工程结算阶段的审计:
1、工程结算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送审计处组织复审。
2、工程结算原则上由审计处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定表,其中大型工程项目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审计处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处配合参与,由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3、工程造价审核的主要内容:⑴工程量计算是否合规和准确;⑵套用定额是否恰当,协商定价是否合理;⑶取费的基数是否与工程相适应;⑷设备、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合理;⑸合同的执行情况。
4、送审的结算资料应齐全,主要包括:⑴合同(或工程任务书);⑵工程造价表;⑶工程量计算单;⑷验收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⑸竣工图纸;⑹隐蔽工程记录;⑺设计变更及签证等资料;⑻有关会议纪要等资料。
5、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及预结算把关,审计处在此基础上从严审计,财务部门凭审计报告或结算审定表进行工程付款结算。
6、审计完毕,结算资料退还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由其归档管理。
7、审计处复印结算资料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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